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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经营渔场的王德忠,想给自己养殖的三亩鱼塘购买保险,便几次邀请县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来他的渔场考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如果鱼塘的鱼死了要索赔,理赔程序会很复杂,因为保险公司很难辨认哪些是保过险、哪些是没有保过险的。如果非要给鱼上保险,保费会定得很高,因为鱼的死亡率较高,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很大。 经过一番考虑,王德忠放弃了给鱼上保险的想法。可实际上一些养殖专业户迫切盼望农业保险,却又买不起;而另一方面却是保险公司因为风险高,普遍不愿经营。 在采访中,省内不少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坦言,农业保险风险高、赔率高、费率低,属非效益型险种。像洪水、旱灾、禽流感等重大灾害或疫情,往往会波及一大片地区,一般商业保险公司难以承受损失。 目前,开办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基本处在亏损状态,有的年份保险赔付率达到88%,远远高于国际水平。这种得不偿失的经营管理自然让保险公司望而却步。我省农业保险的赔付率一般在100%以上,也就意味着收取100元的保费,基本上要赔付100元以上,开设农业保险“费力不讨好”。 据了解,我省过去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分公司或者支公司曾开设过农业保险,一些地区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当地保险公司的投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差额逐渐缩小,甚至入不敷出。这直接导致一些地方的农业保险业务一度陷入停滞状态。而省内一些规模较小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则对农业保险避而远之。 以张家口市蔚县财产保险公司为例,1990年至1992年该公司为全县的支柱产业---烟叶办理保险,年收入投保费30多万元,3年共收入100多万元,但由于受雹灾的影响,3年共赔付保户350多万元,收支“倒挂”250万元。又如该市张北县财产保险公司2003年养殖业保费收入5.9亿元,赔付金额却高达18.3亿元,亏损12.4亿元。 鉴于保险经营市场化和“收支平衡”的要求以及保险公司“得不偿失”的现状,2003年后张家口市保险部门停办了农业保险业务,并取消了对下级保险部门的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农业保险业务逐步在该地区广大农村销声匿迹。 业内人士指出,这主要是我国缺乏再保险制度,使得风险过度集中于经营农业保险主体身上。据调查,张家口市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期间,既没有再保险机构又没有相关政策。当保险公司的经济效益与农业的社会效益发生碰撞时,自然选择前者。 其次,承保难、理赔难也使得保险公司不愿开展这项业务。省人保农业保险部门的负责人说:“从事种养业的农户一般分布在乡镇以下的地方,对象十分复杂。而且大多规模很小,承保标的又都是活物,理赔验损的技术含量很高。如果一旦发生大面积灾害,靠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应付,如果照单全赔,保险公司又难以支付。 目前我省的农业保险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按照商业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民根本保不起,因为农业保险保费费率一般在2%―15%之间,高出其它财险几倍甚至十几倍;如果按照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据了解,目前国内只有人保、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两家公司有少量的农业保险业务,从1982年我国开办农业保险以来的20多年里,农业保险累计收入仅为90多亿元。 河北经贸大学武义青教授介绍,目前,农业保险在我国基本上是按照商业保险的模式经营的,未享受政策性补贴,商业保险公司无力也不愿意承担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责任。特别是前两年的禽流感发生后,各级政府部门也看到了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的重要作用,纷纷鼓励省内保险公司开办相关保险业务,但是由于没有出台相应的财政支持政策,应者寥寥。要想让农业保险真正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政府这支“有形之手”必须发力,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农业保险提供适宜生长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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